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三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三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改革局 以洞发改审【2020】492号和洞发改审【2021】251号立项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洞口县国营园艺场,资金来源为上级各类棚改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三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街道文昌南路。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2788平方米,建筑面积38768.2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居工程安置户数138************幼儿园建筑面积968.02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736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计: 72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施工图必须按施工招标控制价限额设计。
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安装工作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本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人员的要求;
3.7.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7.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三年内(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600万元或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9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国家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通过扫描招标文件中所附微信二维码方式支付,在支付时备注中不得出现公司名称,缴纳时间截止为2021 年07月05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售后不退,递交的投标文件里需有购买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否则为无效投标。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上发布,发布时间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073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5日******有限公司(邵阳市邵州路路桥花苑3栋1单元1002室)以不记名方式获取技术标(暗标)等资料(600元/套),逾期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洞口县国营园艺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邵阳市洞口县洞口镇文昌南路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地 址:邵阳市邵州路路桥花苑3栋1单元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