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桦川县新科水稻专业合作社年产生物质压块燃料5万t/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桦川县新科水稻专业合作社年产生物质压块燃料5万t/年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东河乡九阳村
建设单位:桦川县新科水稻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东河乡九阳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54036.37m2,总建筑面积8529m2******办公室、原料罩棚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秸秆生物质压块燃料5万吨。
联系人: 高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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