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015807-15282
二、合同名称:ZBJ-******015807-15282
三、项目编号:fec3333c30e2463aa2a6bbcff88b5af0
四、项目名称:八家子村韩德善等3人法律诉讼案件律师费
五、合同主体
******人民政府
地址:富锦市砚山镇恒山村
联系方式:******
******事务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万新街322号
联系方式:******0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八家子村韩德善等3人法律诉讼案件律师费 | 1(项) | ¥30,000.00 | ¥30,000.00 | ******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案件号为(2024)黑7103行初95、96、97号,我镇及时聘请律师应诉,产生律师费用3万元, |
合同金额: 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履约地点:富锦市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a9a******9f5a65ef1d******ee6.pdf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