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CS040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天然气综合储气站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清洁取暖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天然气综合储气站项目二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同江中燃加气站东侧
2.3建设内容:主要设备包括 LNG 储罐、储罐增压器、空温式气化器、卸车增压撬、BOG 及 EAG 加热器撬、复热调压计量加臭撬等。
2.4供货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到货安装调试完成。
2.5供货地点:同江中燃加气站东侧。
2.6招标范围:设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配件、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2,595,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信誉要求:
3.2.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2.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2.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zcfg/002006/******/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10. 联系方式
******建设局
电 话:******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同江市大直路83号
联 系 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52号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