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智能门磁项目公开比选(二次),(采购代理编号:DF-JMS-DMCY******),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智能门磁项目需求,购买智能门磁、平台服务。
1.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功能 | 单位 | 数量 |
1 | 平台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2 | 智能门磁 | 详见技术规范 | 台 | 5450 |
1.3 采购预算额度::637325元(不含税)。
1.4 实施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与政府相关平台数据对接,到货后7个工作日要完成安装调测
1.5 保修期:验收合格后保修1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573538元(不含税),应答人依据采购人的最高限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该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管控上限额度:中选金额。
2.5.5、付款条款: (1)到货付款:服务平台交付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至少需提供:金额为合同(订单)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甲方书面认可的全部到货证明、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2)项目终验付款: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订单)总价20%作为终验付款。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支出类合同商务条款一般规则》执行)。
2.5.6、应答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后需提供市区加7个外县现场安装服务,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与政府相关平台数据对接,到货后7个工作日要完成安装调测(需提供承诺书)。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至第三方签订合同或项目实施。要求应答人中标后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免费技术培训,根据采购人的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在安装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技术和使用培训。包括免费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调试、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培训工作,使采购人能够达到熟练掌握使用和配置该产品。
2.5.7、本项目由采购人设定总价最高限价573538元(不含税),高于此限价的应答人将予以否决,视为无效报价。应答人需分别作出单价和总价报价,评标是按总价进行评审。单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5.8、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调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
2.5.9、具备本地服务机构(需提供本地办公地点的房产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承诺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日内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并具备足够的人员,以便保证日常维修及维护的及时性。平台、运维人员的工作不允许兼职及远程工作。
2.5.10、应答人如果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应答人如果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5******集团【2021】150号的要求。
2.5.12、应答人需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亲属参与公司业务合作回避制度(试行》的规定,应答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采购方的离职人员或在职人员的亲属。
2.5.13、应答人应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运维员工进行管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应答人需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应答;请应答人及时购买最新版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使用沃支付账号进行网******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联系电话:010-******-3-8-2,邮件地址:******)进行操作。
应答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应答,具体办理流程,若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咨询购买:400-056-0010;
应答人针对应答人注册、获取文件、IPASS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3-8-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应答人须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采购文件申请和发票信息,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通过沃支付进行结算,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超过购标截至时间平台自动关闭购标通道,将无法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文件附件。
4.4 文件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比选文件费用须使用沃支付账号网上支付。(注:沃支付账户注册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如为企业账户注册,审批时效约2个工作日;如为个人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商户编号:************;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系统管理的共享文档中下载《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操作指引》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因应答人原因造成应答文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未正常上传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应答文件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报价前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并提供该应答人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2 本项目将于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启报价,应答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启结果。应答人签名确认账号须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如已经使用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号报名参与本项目,应答人应通过平台修改负责人功能将信息变更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该操作需在确认报价前,如已签名确认报价,则参与项目账号无法修改)。如应答人使用其他账号(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签名确认(如不签字确认也会显示为其他账号未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应答人自行负责。如对开启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结果。
5.3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3.1如经确认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启或解密,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
5.3.2应答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应答文件在开启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应答人未按时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须按5.1要求提供),或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无法打开的,将被视为放弃应答。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6.2 测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测试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号:************885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丁荫民 代春阳
电 话:****** ******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前进区长安路669号
联系人:刘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363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采购人:******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