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有限公司富锦市1×6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富锦市1×6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富锦市二龙山镇北山村西北侧
******有限公司
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300t/d的机械炉排式焚烧炉,锅炉型号为HG-SLC300-4.0/400-1,日处理垃圾量300t/d,年处理垃圾10.95万t。同时,建设1台22.8t/h余热锅炉、1套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座日处理规模为120立方米/d的污水处理站、1座2x5t/h化学水处理站、1套6t/h飞灰固化系统。配套建设1座10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1座557立方米渗滤液调节池、1 座183立方米渗滤液缓冲池、1座600立方米事故池,1座容积77立方米飞灰仓、1座容积77立方米水泥仓,1座20立方米/座地下卧式双层柴油储罐,1座40m立方米氨水储存罐,1座容积125立方米危废暂存间等。年运行8000h。工程总投资1.94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5514亿元,占总投资的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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