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教育局班班通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及班班通教学设备改造项目--智能/智慧黑板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F-JMS-DMCY******),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教育局班班通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及班班通教学设备改造项目--智能黑板(初中阶段)、智慧黑板(高中阶段)的项目需要,为能更好的为用户搭建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为班班通教学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从而加速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国家教育信息化“三全两高一大”的战略目标。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段一:采购量(初中阶段智能黑板)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黑板义务教育阶段(标配) | 个 | 507 |
2 | 视频展台 | 个 | 507 |
3 | 智慧黑板延保服务 | 套 | 1 |
4 | 集成服务 | 套 | 1 |
标段二:采购量(高中阶段智慧黑板)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智慧黑板高中阶段(高配) | 个 | 326 |
2 | 视频展台 | 个 | 326 |
3 | 智慧黑板延保服务 | 套 | 1 |
4 | 集成服务 | 套 | 1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3 采购预算额度(不含税):******.96元;标段一:******.54元;标段二:******.42元
1.4 保修/服务期要求:提供原厂维保,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5 到货/实施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测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29元(不含税),标段二:******.18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应答人如果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应答人如果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设备厂家在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内原厂维保承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6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6.1 满足应答须知及应答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 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 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需全部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6.4 管控上限额度:中选金额。
2.6.5 付款条款: 到货付款:到货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9%,预留1%质保金,维保服务期结束后返还质保金(无利息)。
2.6.6 本项目由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第一标段:******.29元(不含税),第二标段:******.18元(不含税),高于此限价的应答人将予以否决,视为无效报价。应答人需分别作出单价和总价报价,评标是按总价进行评审。单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6.7 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集成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
2.6.8 ******教育局班班通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及班班通教学设备改造项目采购技术规范书》要求对中选人中选后3日内进行现场(或远程)设备功能符合性验证,相关设备功能需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如******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选择合格的应答人。
2.6.9 ******集团【2021】150号的要求。
2.6.10 应答人需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亲属参与公司业务合作回避制度(试行》的规定,应答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采购方的离职人员或在职人员的亲属。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最新版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使用沃支付账号进行网******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联系电话:010-******-3-8-2,邮件地址:******)进行操作。
投标人须持有联通新版“iPass” (2017年1月1日后办理),若无或为老版本、过期等,请及时与中网联系进行办理、升级或者续费等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若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咨询购买:400-056-0010;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IPASS证书办理、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3-8-2。
4.5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和发票信息,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通过沃支付进行结算,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购标截至时间平台自动关闭购标通道,将无法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文件附件。
4.6 服务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招标文件费用须使用沃支付账号网上支付。(注:沃支付账户注册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如为企业账户注册,审批时效约2个工作日;如为个人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商户编号:************;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系统管理的共享文档中下载《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操作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10时00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未正常上传或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报价前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并提供该投标人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 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投标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启结果。投标人签名确认账号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如已经使用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号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通过平台修改负责人功能将信息变更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该操作需在确认报价前,如已签名确认报价,则参与项目账号无法修改)。如投标人使用其他账号(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签名确认(如不签字确认也会显示为其他账号未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对开启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结果。
5.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2如经确认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投标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为准(须按5.1要求提供),或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6.2 测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丁荫民、代春阳
电 话:****** ******
电子邮件:hljttsc_dingym@126.com
招标人:******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前进区长安路669号
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招标人:******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29日